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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监会提出:中国电力监管体系中期目标模型
中国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俞燕山从市场结构、监管职能与体制三个方面勾画了中国电力监管体系的中期目标。 目标1:市场结构。 目标2:形成集中统一的监管职能。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完善,以及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的不断培养,条件成熟时,应将现阶段政策部门行使的部分电力投资监管、电价监管以及其它监管内容一并纳入机构。 目标3:在体制上,要达到集中与分级监管相结合的局面。在发电侧和批发市场实行中央集中监管体制;在售电侧和零售市场实行统一规则下的地方监管为主的体制。 俞燕山认为,要解决资源优化配置和破除省间壁垒,必须实行国家集中监管。把低压配电和电力销售环节的任务交给省级政府,也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。但地方需要服从中央,局部服从全局,低压电力市场服从高压资源配置。